丁掌柜喊了一声,却现顾大小姐没有反应。』
她拿着一本医书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大小姐,”丁掌柜微微拔高了声音,“大小姐,我说咱们药铺里有消息了。”大小姐一直都是心思敏捷又细腻,从来都是他们跟不上大小姐的思维,大小姐从来没让他们多说过一句话。
今天,大小姐明显有些心不在焉,会不会是昨晚太过疲惫了。丁掌柜立即埋怨起自己来,早知道他应该晚些过来,总要让大小姐喘口气,歇一歇才好,可是大小姐吩咐过,只要有消息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立即告诉她。
琅华回过神,将手里的医书放下,“有消息了?”
丁掌柜忙点头,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布包来,放在了桌子上。
包裹在外面的青布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在大街上买来的,布条看起来很粗糙,但是整体很干净,紧紧地包裹着里面的东西。
丁掌柜道:“这是随着药材一起过来的,因为大小姐吩咐过,只要进店的药都必须由我来盘查,我就在药堆里找到了这个东西,没敢耽搁直接送了过来。”
这会是什么呢?
琅华慢慢地将青布包打开。
……
喧闹的集市上,老乐找到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来,将他手工做好的木头小剑、拨浪鼓、木娃娃、用碎布条缝好的小狗一个个摆了上去。
集市上有很多人都认识老乐,因为他总会隔两年就出现一阵子,卖些手工做的东西,价格很便宜,如果有小孩子喜欢,就算没有钱他也会送给他们,这样做生意的结果当然就是要赔钱,时间久了他也就支撑不下去,所以只能到附近的庄户家去做短工,一旦解决了温饱,赚到了些钱,他又会跑到集市上来。
“老乐,你不是去朱家的庄子上了吗?朱家一直都夸你手艺好,我还以为你就留在朱家了呢。”
能长期留在一个主家,生活自然就不成问题,也会有媒人上门说亲。
“老乐,你年纪不小了,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别的不说,娶个寡妇也好啊,你不是喜欢孩子吗?多生养几个,老了也有人给你送终。”
老乐听着露出憨厚的笑容,“我有,我有……”
有什么?
谁都知道老乐一个人讨生活,身上的两件衣服还是卖炊饼的大婶送给他的,大婶家的男人打仗死了,大婶留着没用,干脆捡了两件给老乐,老乐高高兴兴地收下了。
有人出主意,“要不然我找个人,帮你跟那边牵牵线,那边的炊饼店生意还不错,养家糊口是足够了,这样一来你也算有了个家。”
老乐却又说:“我有,我有……”
大家只得摇头,老乐恐怕是脑袋坏掉了,看来这辈子也只能这般过活了。
“老乐,你卖东西又赚不到钱,你为什么非要到集市上来啊?”
老乐呵呵笑着,“因为这里热闹。”
这里热闹,能听到许许多多的消息,也能见到许许多多的人,也许很快有一天他也会完成身上的任务,接回远在他乡的家人,团聚在一起。
“把那只小鸡送给我吧!”
小孩子蹲在地上,可怜兮兮地看着老乐。
老乐望着面前摆着的东西,他很想把东西送给那孩子,看到孩子们他就会想起自己的骨肉,也许他的骨肉也会这样眼巴巴地瞧着一样东西,却因为不能得到而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