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布雷西亚骑兵拖着长矛纵马向我而来。他坐下的马匹摇摇晃晃,冲到我面前时,他努力举起长矛,向我轻飘飘刺来。虽然从内心尊敬敌人的这种行为,但敌人就是敌人,我挥动长矛将他刺死。
听到身后有动静,我回过头,大约五米外的地方有一个年轻的敌人举着长剑准备偷袭我。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也许还不到十八岁吧。说起来也真可笑:爱克斯大陆成年礼通常都是十八岁,但许多国家超过十六岁就可以服兵役了。
年轻人被我发现后,呆在那儿不敢动了。坐骑战狼王转过身子,它盯着眼前的猎物用低沉的声音咆哮,也许它在疑惑我为什么不杀死眼前这个弱小的生物吧。
大男孩喘着粗气看着我,又看看强壮可怕的战狼,突然哭了起来。也许他听过那个戴着面具的是魔王的谣言。正在犹豫是否应该向他解释我并不生吃人脑,这个满脸稚气的大男孩流着泪向我冲过来。
坚硬的心被这个流着泪仍然坚持冲过来的大男孩拨动了一下,似乎一部分正在变得柔软。我挥动长矛击飞了这个半大男孩的武器,他在这轻轻的撞击下摔到了。
怜悯地看着躺在地上瑟缩着哭泣大男孩,我正准备离开,他又抬起头。虽然仍然流着泪,但他的眼神很复杂。除了恐惧,还有某种决心和仇视。他从地上捡起一把钢剑,拭着泪呜咽向我冲来。
“魔王,我的家乡被你洗劫了。我一定要杀了你……”
当兽人屠杀城市中市民时,我命令朝着布雷西亚军赶来的方向网开一面,目的是打击敌人的士气,迫使他们以更快的速度向我们赶来。副作用我也考虑过,但是现在活生生发生在面前,却令我心悸。
躲开他的视线,我用低沉的声音对他说:“是你们布雷西亚人先在我的祖国杀人放火的。那些被杀死的人当中,甚至有襁褓中的婴儿。”随后,我用长矛结束了他的生命。
环顾四周,战斗似乎已经接近尾声了。那个多明弋公爵在战斗中期好象逃过了木力的追杀,被他的护卫簇拥着离开了战场。多明弋的战马是一匹宝马,他的护卫也算是精英,因而他逃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目送他离开并没有干涉,否则想要杀死他也并非不可能。现在我越来越冷酷:与其杀掉这个年青的狂人,不如让他活在悔恨中。
看着掉队的布雷西亚人正源源不断加入战斗,我叹口气,将心中与战争无关的思绪暂时甩开。除了小魔女静静地待在我的附近,所有的亲卫都杀红了眼离开了我。战斗初期还有十几个在老老实实待在我周围,发现敌人这么弱小后,便全部放心地冲入敌阵了。
真叫人头疼。别的人跑了也就算了,连掌旗官也扔下军旗跑不见了。杀敌就杀敌吧,好歹把军旗带着嘛。要是放在人类军队中,这种行为除了斩首没别的处罚。瞧着那个面画着猞猁的军旗被无数人和马匹、战狼踏来踏去,我真是气得无法可想。现在只好魔王大人亲自去扛起那面军旗了。
捡起军旗,我长啸一声。战场上的兽人都呆了一呆。
我挥动军旗向敌人来援的方向冲去,后面跟着一长串兽人。掌旗官总算记起了他应有的职责,骑着战狼来到我旁边接过了军旗。
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击溃敌人的主力太可惜。
战斗的发展正如我所料。兽人在大地上重重地梨出了一条血红痕迹,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只剩下狼籍的尸体和失去主人的战马。
虽然战斗称不上激烈,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砍杀,即使神精极为大条、体力极为充沛的兽人也感到了疲惫。
该是鸣金收兵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