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森又眨眨他的单眼皮,声量居然也放大了。“作为奴隶,我的一切都属于您——除了思想。如果您高兴,可以鞭打我,也可以杀了我!但我觉得应该说的还是要说!”
我不能真的鞭打或杀掉他,鞭打或是杀掉一个圣骑士的想法太疯狂。但凯森的脾气也太暴烈了,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奴隶,太不给主人面子了。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没有错。以我的身分地位,这些细节还是注意一点好。没办法,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将身为族长的凯森调到前军负责探路等事情,我躲在中军,免得受这个性烈如火的圣骑士的批评。
就这样,我们一行四千余人的队伍经过十多天的长途跋涉终于进入了塞斯。一路上我们小心翼翼躲避着英格兰尼人。从被抓获的俘虏口中,我确信这次潜行是成功的,英格兰尼人并不知道我们的行踪。
离卡敖奇越来越近了,我的心情也激动起来。如果此时卡敖奇还未被攻克,那么塞斯大军肯定在城郊附近与英格兰尼军队作战。塞斯大军中,必定有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公爵。我吩咐军队加快速度,然后也来到前军。凯森性格虽然暴烈,不过却很直爽。当初我将他调到前军时,他自然也明白我的意图,因而脸色不怎么好。不过当天晚上和我吃过安丽丝的美食,品了点好酒后,他便勾起我的肩对我表达他的忌妒之情。凯森这种人不擅于拍马屁,因而更哄得我开心。投桃报李,我也赞扬他的武技高强、治军有方。总而言之,那顿饭之后凯森除了是我的奴隶外,也成了我的朋友。
虽然从来没去过卡敖奇,但它是我的采邑,因而用归心似箭这个词似乎也没错。“凯森,我们加快行军速度吧。”
凯森点点头。“也行。反正我们卓索图族每个战士都有两到三匹马,只要斥候侦察得力,战前换马也不至于吃亏。”
凯森的性格暴烈如火,但是事关战斗时,却又心细如发。想到马上就可以重见伊莉,我高兴地虚打了一马鞭。坐骑是凯森为我挑选的宝马。虽然比起闪电来似乎略逊一筹,不过速度的确很快。这一加速,除了骑术精良同时自己也骑着好马的凯森、凯迪,只有骑着独角兽的安丽丝能够与我并肩了。
心情正激动时,斥候来报。“报,前面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塞斯军正在与英格兰尼军大战!”
我目视凯森,想听听他有什么意见。
凯森捋捋他的胡子,问那个斥候。“战况如何?”
“我离开之前,塞斯军从左翼发动了突然袭击,英格兰尼大军的左翼开始动摇。英格兰尼本阵上还有将近两个兵团的后备兵力,不过闻名天下的黑衣众还未出动。”
凯森沉吟了一会儿,他吩咐斥候:“再探!”
这时凯森转过头看着我。“主人,有法兰西斯第一智者参谋,又有黑衣众这支强力的部队助阵,看来塞斯将要取胜了。”
我有些失落。此役在阿朗佐的帮助下,塞斯离复国更近了一步。这样一来,伊莉岂不是真要嫁给那家伙?
“凯森,你说英格兰尼军还有没有取胜的机会?”
凯森一脸诧异。我回过神来,脸红了红。“我是说,有没有万一?”
凯森迷惑地眨着单眼皮,似乎仍旧不太明白我的想法。不过出于礼貌,他回答:“这个,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也说不准。”
“那我们是否应该加快速度去参加战斗呢?此役就算塞斯取胜,应该也不过是战胜。加上我们,就可以围歼那些英格兰尼军。不管怎么说,至少可以抓一些俘虏。”
凯森是个深受大陆制度影响的人。听到俘虏这个词,他的眼中显出了金币的影子。
“时间就是金钱。主人,我们加快速度急行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