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拔一根头发,扔到剑刃上。”
军官的被重新点燃了。一名少校联队长大喊道:“吹毛断发的宝剑!”说完,他兴奋地抽出身边一名少尉小队长的佩剑,与c级剑对斫。
我没有制止那名联队长冒失的举动,仅仅耸了耸肩。凡铁,哪怕是精铁,又哪能和玄铁相比呢?这批c级剑全是兰仆亲手打造的,其等级属于c+。普通的矮人商店里,绝对不会有如此锋利的长剑。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名联队长的佩剑应声而断。他先是震惊地仔细观察着手中的c级剑,似乎想找出上面的缺口。可惜他没有任何收获。他痴痴地抚摸着剑身,喃喃自语:“从来没见过这么锋利的宝剑。幸亏我没有用自己的佩剑试。想必价值三千枚金币的矮人名匠所制长剑,至少也会留下一个大大的缺口吧。”
无端失去佩剑的小队长心疼地看着地上的半截剑尖,皱起眉嚷嚷:“长官,我的佩剑也是花了一百枚金币买的!”
我笑着挥挥手。“好了,你们现在都下去。我现在开始念名单。听到自己名字的军官依次上台领奖。”
待七名军官依依不舍地走下去后,我开始念名单。“曼德拉。沙龙……”
一些军官知道自己获奖的机会很大,可是见识过奖品后,他们全都患得患失起来。这种品质的长剑,只有大城市的矮人商店才会有售。它们的价值至少在四千枚金币以上。采邑不大的贵族,购买这种等级的宝剑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有些贵族非常富有,但是他们参军是为了获取荣誉。得到这种誊印着我亲手所写的“保家卫国,忠心不贰”八个大字和“布雷西亚公爵兰特.萧所赠”十一个小字的宝剑,可以满足他们的荣誉心。
分配的结果是:飞熊兵团三人、迅狼兵团三人、猞猁兵团两人,我的亲卫队一人。念完名单后,我依次向得奖的军官发放宝剑。阳光照射在剑鞘上,反射出五颜六色、绚丽多彩的光芒。有的人情不自禁将宝剑抽出来,除了宝剑自身的寒气外,还反射出耀眼刺目的光。
虽然在战场上这些c级剑反射出如此炫目的光很不好(偷袭时特别不利,战败逃跑时也很容易成为敌人的首选目标),可是此刻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军官们的虚荣心,我自然只能选择让兰仆将它制造得更炫些。所谓有利就有弊,没办法。
台上台下,欣喜、赞叹、忌妒、羡慕等各种情绪交织在接受奖励者和旁观者的心中翻腾。这些军人眼中,流露出裸的。
得到我的命令后,那些得到奖励的军官高举宝剑围着训练场绕一圈。也许是受到他们得意洋洋的神情所刺激,一些旁观者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骂咧咧起来。
“有什么了不起!老子刚加入公爵麾下,还没来得及立功呢。等下次,看老子得一把极品魔法剑给他们瞧瞧!”
“就是!那些得奖的几乎都是以前就跟着公爵的老人。下一次举行授剑大会,我非要弄一把。提克,你在发什么愣啊?”
叫提克的那名军官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他的眼中闪烁着光芒。“……哦,我很羡慕他们,不,我很忌妒他们。能够得到那样的宝剑,那样的荣誉,不正是一个军人一生中追求的目标吗?不知道我能否拥有那种荣幸……”
“没有战争的话,只有二十个名额。你有把握立下的功勋挤进前二十名吗?我看,最好还是有哪个国家发动侵略,一下子就会有五十三个名额,那样把握还大一点。”
“这位老兄说得不错。但愿快点爆发战争……”
……
瞧着场下的军官差不多全都被刺激得热血沸腾了,我示意展示结束。待得奖的军官回到原来的位置后,我大声宣布:“鉴于有些人刚加入我的麾下,还没来得及立下功勋。我这儿还有三把剑。那些没机会得奖的军官上台进行比试,胜利者获得这三把剑。”
“在这里,我宣布一项国策。为了鼓励布雷西亚人的尚武风气,在布雷西亚境内,禁止私斗,鼓励公开的比武决斗。以后每年都留下六把c级长剑,三把有编号的在军中以比武的方式分配。另外三把不写编号,不分军民,所有人都可以通过比试的方式争取获得。因为这能精选出一批武技出众,并有很强荣誉感的强悍战士。也可以使民间拥有大量合格的后备战士。 ”
“噢!……”
“欧!……”
这些话,令台下的人彻底疯狂了。他们口中发出没有意义的欢呼声。
右手抬起,示意他们安静。
“如果每个人都想得到这次的奖品因而参加比试,那么天黑了也打不完。所以,每个兵团由兵团长推荐三人参加比试。我的亲卫队已经获得了一把宝剑,就不参加比试了。马迪尔,你们有谁愿意自动退出这次竞争?”
尽管马迪尔迟疑了一下,不过他还是和其他三个兵团长一样摇了摇头。
虽然不完全清楚那几只魔兽的实力,但是凭感觉可以知道:那个长着三个头的狗,格斗实力最弱,可是也达到了剑士水平。那只长着奇怪尾巴的狮子和恐怖蛮牛大概和风剑士差不多。问题在于魔兽都会施展魔法,相当于魔武双修。能够驯服它们的提姆比斯特人实力也不会太差。我的亲卫队里可没有黄金骑士。
“那么好吧,你们各自推荐三名军官分组捉对去训练场比试吧。不过有一点要记住,如果在比试中令对手丧生,则失去获奖资格。”
西西王向我走来。大前天他被我骗得很惨,应该会造成很大的人生阴影才对,可是他的脸上仍旧浮现着嘻嘻的笑容。
“多谢主公。你知道提姆比斯特人的传统吧。我在八年前成为新部落的首领,跟随我的部落成员大多是四十岁以下的人。他们有闯劲,有活力,可是在原来的部落中却没有足够的魔兽供他们驯服。没想到你从魔界居然带回来这么多强横的魔兽,你真是我部落的大恩人。早知道有那么好的魔兽,我甚至宁愿与你定下血之盟誓。”
血之盟誓吗?!我不信!!!
皮耶德见我脸色阴晴不定,笑容更加灿烂了。“后年是十年一届的提姆比斯特人总族长竞选大会。现在我的部落实力大增,也许后年我就可以成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
“现在石头兵团上场的,是我族中实力最强的三位长老。他们可以同时控制三只魔兽。主公从魔界带回来的魔兽真的很厉害,只有那三个长老才能在这两天就驯服它们。这些新驯服的魔兽和原先的魔兽配合不默契,所以今天三个长老各自只带来了一只新驯服的魔兽。”
西西王指着训练场上的三个长老向我介绍。“第一长老叫克,他是一位高级魔法师。他刚刚驯服的魔兽名叫恐怖蛮牛,皮粗肉糙,没有极品武器,很难对它造成严重的伤害。恐怖蛮牛可以施展出恐怖魔法,令敌人失去战意。”
“第二长老是林,他同时也是一个风剑士。林的魔兽是那只体型较小的是地狱猎犬,三个头可以令它同时施展三个魔法。虽然施展的魔法距离不远,但是在两百米的距离内,它施展出风刃、火球、冰箭的威力差不多相当于一具小型床弩。”
“第三长老名叫顿,他拥有高阶剑士实力。他的的那只魔兽是蝎尾狮,它的蝎尾含有麻痹性剧毒,被刺中者会立即麻痹,如果没有解药,十分钟内就会丧命。这还不是蝎尾狮最厉害的地方,它最厉害的本领是可以施展出幻影魔法。等级最高的蝎尾狮可以同时幻化成七只。”
凯森的麾下倒是有黄金骑士,可那两个人全都已经领过奖了。马迪尔、多明戈的麾下,最多也不过是高阶白银骑士。面对困难,我自己通常是“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不过军人如果没有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虽然提姆比斯特人可以弥补魔法师的不足,他们越强大对我越好。只可惜,我浪费和西西王签定血之盟誓的机会。
而且,三把剑的得主也似乎没太大的悬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