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德公爵的许多行为及思维方式与其说是异于普通人,不如直接说更象是野兽的行为模式。
想要让他心悦臣服,用诡计或是别的什么方法根本行不通。唯一的选择是:直接用实力打败他——正如使野兽臣服的条件一样。
可是我却有没合适的人选。我军第一强者非凯森.卓索图莫属。可是即使是凯森,顶多也只不过能够与克劳德.哈曼打成两败俱伤。而这种结果,根本无法使克劳德向我臣服。
我现在的武技老师已经不是兰仆了。在诸多的格斗过程中,杀神剑告诉了我数不清的格斗技巧。现在的我,武技变化多端。身处于血腥的杀戮之中,我可以表现出刚强霸道;意气飞扬地站立在决斗场上之时,也可以表现出快疾无伦;如果想要凭武技降服一只凶猛的野兽,剑光便会画出细密的蚕丝蛛网;为博安丽丝一笑,身法武技飘零如漫天飞花却又何妨?
可是这一切,却无法改变一个事实:我仍旧无法打败克劳德公爵。
圣骑士、影剑士之所以受战士的崇拜景仰,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实在过于高强。如果说黄金骑士的实力是人类实力达到的巅峰,那么圣骑士、影剑士之流简直就是天人。与凯森熟识之后,我一直有这样一种庆幸:幸亏凯森因为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而成为我的奴隶后,没有老羞成怒而将我杀人灭口。手中没有握着杀神剑,我根本就挡不过凯森全力进击的三十招。另一方面,我也为当初自己的狂妄无知而略微有些羞愧:我以为凭着白银骑士兼魔导士的魔武双修水平,与卡特琳娜单打独斗可以不至于败落。幸好这种想法我没告诉过卡特琳娜,要不然会把小美人笑得喘不过气来。
与圣骑士格斗,对自己施展嗜血术、石肤术只会带到更为恶劣的后果。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对圣骑士几乎不起作用。只有祈祷术、祝福术、加速术可以略微起点作用。虽说高手之争胜负决于毫厘差异,可是施展诸如空气盾、迟缓术、气缚术、祝福术、加速术之类的小魔法,并不足以拉近黄金骑士与圣骑士之间不可逾越的差异。即使是拿着杀神剑,我与凯森的对练与其说是过招,还不如说是苦苦支撑。杀神剑让我拥有无可挑剔的意识和技巧,可是圣骑士的意识和技巧是目前人类所能达到的巅峰,而且速度和力量也是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就速度和力量而言,即使有杀神剑的帮助,我与圣骑士比较仍旧有一定的差距。
正在思考的时候,西西王骑着翔龙飞到我的跟前。他一脸严肃,脊背挺直如枪,双目如鹰隼。
“主公,纵虎归山,后患无穷!”
我的目光向地面的家臣扫去,与他们的目光相撞。其余三个兵团长都无法飞到 我的身旁,很显然,他们正在等待我的决定。
可以想象,如果是马迪尔,他会放了克劳德.海曼公爵。如果是多明戈,他多半认为释放一名圣骑士比杀死一名圣骑士可以得到人们更多的崇敬。至于凯森,他的人生哲学虽然与草原边缘族的传统观念略有区别,可是与真正的骑士却相差甚远。不用问,四大兵团长对待克劳德公爵的死活问题上,肯定是二比二。
“我很遗憾与你是敌人,却不能收服你……”这种惆怅,正如我欣赏阿朗佐却绝对无法与之成为真正的朋友相类似。
高举着的手缓缓地放下,我没有下达总攻命令。
“不过,你愿意给我一年的时间吗?”
“什么意思?”克劳德公爵的眼中闪出一丝异芒。
“我放你和你的士兵回国,但是你得保证在一年之内,任何英格兰尼军队都不得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我国。一年之后,你可以再与我交战,试试能否打败我。而我,也想试试经过一年的修练之后,能否将你打败。”
克劳德公爵的眼神变得极为复杂。其中既有轻蔑,又有佩服。也许在他看来,我所说的想要打败圣骑士的愿望近乎于幻想。可是我的决定,又令他忍不住产生了佩服之情。
克劳德公爵直视着我的眼睛回答:“《大陆战争公约》俘虏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由赎金赎回的贵族、剑士、魔法师,在六个月内不得参加任何非私人性质的战斗,在一年内不得与原先的抓获者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也就是说:我顶多只需要在一年之内不参加对布雷西亚的战斗,并没有更多的义务。你需要我保证不让英格兰尼军从从特拉比松行政省攻打布雷西亚,这种要求似乎超过我的能力了。”
之所以对克劳德公爵提出这种近乎疯狂的建议,是因为我认为克劳德公爵的行为未必完全符合骑士守则。他爱护士兵,待他们如同自己的儿子一样。他也很勇敢,这一点,即使是他的政敌和仇人也无法否认。可是,他并非一个纯粹的骑士。别的不说,他刚才就有过自杀的念头。哪怕只有一线机会,我也要冒这个险。
我轻轻一哂。“我不做滥好人,不想吃亏。”
“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由你率领才是真正的王牌兵团。这一点,你我心知肚明。”
“你本来就打算牺牲自己的性命来保护那些士兵,那么你的性命以及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未来,等于说都是我给你们的。对英格兰尼来说,一只真正王牌兵团的价值是非常可观的。”
我的语气变得冷酷无情。“而你,可以让英格兰尼决策层明白这一情况。在必要的时候,你甚至可以影响英格兰尼权力层的决策。如果无法满足我的第三个要求,你可以选择自杀。”
“一年?”克劳德公爵喃喃自语。“你的说法似乎合理。”
他突然一拉缰绳,坐下的照夜狮子马人立而起。
克劳德公爵又开始进行招牌式的长啸。待啸声结束,他转身面对自己的士兵。
“这一仗,我们败了!”
一些英格兰尼人流下了屈辱了眼泪,而更多的人则是铁青着脸,以仇恨的目光盯着我们。
一名军官突然骑着马冲出队列,他扯下盔甲,一把撕开衣裳,袒露出胸膛。然后,他高举着长剑昂天长泣。
“战神啊,我自十七岁加入第四兵团,参加大小战役一百零九场,杀敌三十七人,俘虏五十二人,夺得军旗七面,受三次重伤,全身大小伤痕五十一处,得大小勋章十一枚,由列兵升至上尉大队长,三十年来未尝一败!……”
“临到快退役的时候,却要受此污辱吗?冥神啊,您为什么不在我上次战役受重伤的时候让我离开人世?!”
他痛苦地嘶叫着。那种撕心裂肺的惨叫,那种痛不欲生的神态,不仅仅令他的战友痛苦不堪,甚至令我军的士兵生出了怜悯之心。
正准备对这名四十七岁的上尉产生同情的感觉,他却骑着马向我军冲过来。
“可怜我戎马一生,给我应有的骑士尊严。让我的名字出现地战死者的名单上吧!”
意外事件往往会影响历史的进程,而这些意外事件又往往是一些小人物造成的。如果这个一心求死的上尉真的求仁得仁,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克劳德公爵的部下中肯定会有同样冲出寻死的人。那样一来,局面必然混乱。
敌人的心神全都关注在那名大队长的身上。我军的士兵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三百米的距离距离一匹马需要跑将近半分钟。他一个人冲击一支大军,我军士兵或者认为好笑,或者感觉茫然,可是谁也没有动手。
看着那个随时可能变成刺猬的上尉,我有些紧张,开始权衡使用雷神弹的利弊起来。
腰间囊袋里装着一百颗雷神弹,紧急的情况下我就以东方的暗器技巧“天女散花”在一秒钟之内将那些雷神弹全部宣泄在敌群中。敌人现在挤得很紧,用一百颗雷神弹照顾他们可以造成足够的杀伤。或者,我可以使用黑巫术刺激亲卫队分泌超常的肾上腺激素,由他们的帮助,完成这场屠杀任务我军应该不会死伤太多。
至于说背上屠杀七千名陷入绝境敌人的恶名或是暴露秘密底牌,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英格兰尼第四兵团的战斗力超过了我的想象。我不能拿自己少得可怜的士兵浪费在一群一心求死的强悍之徒身上。非常之时,自然应该使用非常手段。
正在胡思乱想,克劳德公爵动了。那匹肥壮的照夜狮子马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冲向那名大队长,克劳德公爵一伸手,将他拎了起来。准确地说,克劳德是掐着他的脖子单手将他掐了起来了。大队长的身材并不单薄,可是在克劳德公爵面前,却小了两号。
无视大队长喘不过气来挣扎着胡乱踢腿,克劳德公爵冷冷地盯着他。这时候,战场上又鸦雀无声起来。每个人都想知道克劳德公爵会怎样处理这件事,连我也产生了好奇心。
克劳德伸出左手一巴掌挥了过去,大队长被打得腾空而起。他在地上连着翻了好几圈后,挣扎着爬了起来。这时候大队长的模样更加令人同情了,他的鼻子嘴巴全都往外冒血,整张脸都成为紫红色。不过我却知道:那名上尉虽然表面看起来伤势吓人,其实只不过是皮肉伤罢了。克劳德玩的这一套我得好生琢磨琢磨。能够把声势造这么大,却只令对方受一点皮肉伤,这种技巧可真不是盖的。
大队长委屈地看了兵团长一眼,嚎啕大哭。
“公爵大人,你还是让我死了吧。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我的事迹一直是村里的骄傲,现在我打了个败仗回去,怎么见人啊?……呜呜……”
大队长胡乱抹了抹脸,眼泪和鲜血混合在一起,模样显得愈发凄惨。“村里的人多尊敬我啊。就算是受过骑士的册封,就算是受册为爵士,就算挂着十一枚勋章回到家乡又有什么用呢?现在完了,一切都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