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FIN和NIF(1 / 2)

 这是我外孙LITTLE星小朋友本期的QQ档案,从“刷新”一直到“复制”引用过来我都还没告诉他,如果是平时我一定会骂他乡的,今天却让我随时而发的想到几个人,于是写下来,应付作文。

FIN最近吵着要换名字。原因是一次偶然机遇她发现原来“FIN”是一个很有名的牌子。她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

我也恍然大悟:我最爱的球队DALLAS?M*ERICKS的STEVE?NASH,去年参加全明星的时候,战靴上就有一个大大的“FIN”

字在上面。

这无疑一下子更加剧了FIN改名字的决心。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FIN的参考书、作业本上的艺术体“FIN”字签

名全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NIF”。正喝水的我差点没呛死,字母顺序颠倒一下那也叫改名呢。

FIN却“信誓旦旦”的在说着,黑黑,猪啊,看着,不出五年,“NIF”这个名号形似“FIN”但是会做得比“FIN”还要红~忽忽。

我一想也是啊,中国人有一点特别劣就是太缺少“特立独行”的霸气,变通意识好少。就拿做假冒伪劣的来说吧,他们简直就是靠吃一些名牌掉的渣生存:“ESPRIT”竟然变成“ESPORT”、“PUMA”竟成了“PUNK”,晕倒一片。如果是我,就宁愿独创一个小品牌起家,在各凭本领经营。

我是突然很想再写一写FIN的,当年她硬是说我在《人间四霸五》中丑化了她。

有一点没变,那就是FIN真的成为了美术生。那种会在周末的晚上座在火车站画乞丐的美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