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然不肯召回移居海外的华人。不仅不肯召回,他还打算好好利用一下这个资源。南洋的华人性喜群居(这其实是废话,绝大多数移民在被另一个民族同化之前都是喜欢与原先民族地人群居的),明初时,南洋诸国或许没有象后世那样的中国城、唐人街,但华人聚集地村落绝对不少。而古代的有效统治概念是以城镇为中心,辐射周围的一片地区。只要不是靠近城市,村落总是拥有相当大自治权的。
朱棣交给梁道明地秘密任务便是积极册封南洋的华人头目为其封臣——若是由明政府派出使者大张旗鼓地去册封各国境内的华人头目为有邑贵族,难保不惹出外交纠纷。其实外交纠纷朱倒也不担心,反正弱国无外交,让他们抗议好了。但这种事若是亲自去做,毕竟有可能抹黑明政府的形象嘛。
一旦梁道明能将流落在南洋各地的华人联络成一个整体,那么对朱下一步的整体战略大有好处。如果梁道明册封封臣地事情暴露了——嗯,那是梁道明私人的行为,与大明朝廷无关。至于说南洋地小国老羞成怒之下可能采取某些不利于华人的行动——《礼记》告诉我们,凡事都要师出有名,更何况向其他国家宣战这种重大地事情呢?
……
除梁道明外,行人谭胜受与陈祖义进行了接触。
与梁道明一始去南洋是为了贩卖货物不同,陈祖义则是被官府追杀的逃犯,在中国混不下去了才全家逃到南洋入海为盗地。到了南洋后,陈祖义混得比较滋润,十几年的时间便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盗集团头目之一,成员最鼎盛时期超过万人。战船近百艘。活动在日本、中国台湾、南海、印度洋等地。
陈祖义光凭他一己之力就能令洋各国胆战心惊,南洋一些小国甚至向他进贡,本事自然不小。这种人若是放在欧洲,绝对会被招降并册封爵位。
一开始朱棣曾经有过虑。他自然希望能够招降陈祖义这样的人才,但陈祖义此人似乎脑后生有反骨。永乐五年郑和经过旧港时也曾经试图招降陈祖义,但不知道陈祖义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想利用诈降反过来抢劫郑和的船队,结果被郑和打得找不着北并且活捉了。
然而犹豫,朱最终还是决定试一试,开出这样的条件:册封陈祖义为渤林慰使,渤林有邑二等子爵。
一般来说,有邑贵族在自己的领地除了没有铸币权外,几乎和国王没什么区别。再加上陈祖义原本就是中国人,多少应该对“光宗耀祖、衣锦还乡”有点兴趣才对。郑和下西洋的事迹可证明明朝初期的海上力量之强大,相对而言,陈祖义的后辈郑芝龙成为海上霸主时,明朝的海上力量已经完全不能威胁郑芝龙了,然而郑芝龙仍然被区区一个海防游击所打动。无论是从力量对比还是从官爵高低来看,陈祖义都没理由拒绝明朝的册封。
为避免陈祖义的疑虑,朱棣没打算直接册封陈祖义的手下。反正从《有邑贵族法》的角度考虑,公、候、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的直辖领分别不得超过总领地的20%、30%、、50%、60%、70%、80%;从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角度考,陈祖义成为有邑二等子爵后,有权册封封臣,若他不对手下的船长进行册封,则极有可能引发船长们的反叛。总而言之,只要陈祖义接受了明朝的册封,尽管“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但陈祖义手下的实力派头目同样也就成了大明有邑贵族体系的一员。因此,大明对这股海盗势力自然而然也就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考虑到陈祖义其手下均是海盗,让这么一大批人一下子金盆洗手多少也有点不现实。所以朱决定退一步,向陈祖义及其手下颁发私掠许可证。
为规范陈祖义的行为,规定被俘获的船只必须被带往指定的港口进行验证,以确认它们是合法的猎物,而非接受明朝政府保护的财产。
为了配合所颁发的私掠许可证,朱棣甚至决定向非中国籍的船只征收高昂的附加税——若外国船只愿意承受这笔额外且高昂的费用,那么朝廷自然可以又多了一笔收入;若外国船只不愿意承受这笔费用,那便只能走私了,正好让陈祖义及其手下有点事做。
而行人谭胜受反馈的消息是:直到谭胜受回国之前,陈祖义仍然犹豫不决,既没有爽快地示接受,但也没有拒绝。
反正朱棣已经做得如此仁至义尽了,如果陈祖义仍然发神经不肯接受招安或者是表明上接受招安,但暗地里仍然继续抢劫中国船只,那便只能让郑和下西洋时顺手干掉他了。
……
“父皇,是您自己说要和大家一起吃年夜饭的,怎么还不动身?我都饿坏了。走嘛,走嘛。”
听着那嗲声嗲气的撒娇声,看着那个明眸皓齿的小美,朱棣不禁一笑。
“居然把朕的小公主都饿坏了?朕错了。好了好了,朕跟你走……别再扯朕的龙袍了,龙袍都快被你扯坏了……喂,小捣蛋鬼,朕的胡子更不能扯!”
注1: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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