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中央储备粮直属库?!(1 / 2)

 户部尚书李起元拱手奏道:“户部已做好在即墨青岛湾(青岛)、崇明(上海)、明州(宁波)、厦门、广州开市舶司的准备,所派官员可即刻启程。”

朱由校点了点头,沉吟着说道:“普通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税率便暂按两成收取,生丝、丝绸、瓷器、茶叶、白糖、棉布的出口税率为五成。”

这个税率在朱由校看来并不算高,大明的丝绸、瓷器、茶叶等可是全世界的俏销货,运至欧洲就是数倍的利润。

而且,这是大明能够保持垄断地位的拳头商品,不使劲收税,那不是傻了吗?

除了商品出口税外,还有引税(出口资格证)、船税(出口税)等,和以前差不多,但收取的力度并不一样。

不管走私多猖獗,开放海禁,增加海关,都是势在必行。有问题就想办法解决,总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科学的。

何况,朱由校还有后招儿,会逐步开始施行。

比如控制主要出口商品的产地,收购商采取官府授牌制,或者收取抵押金。

若是海贸,在哪个海关出口,便在哪个海关交税拿证明;若是内销,也要在运到后向地方官府报备。拿着回执证明,就能继续领牌,或是取回抵押金。

这与后世的粮食收购证是一个道理,只有在内地有家有业的商人才授牌,或者你就不要抵押金铁了心走私。

这样一来,就差不多能从源头上控制住走私。

当然,不管是什么手段,走私是不可能完全消灭的。后世那么厉害的缉私手段,那么先进的装备,还有铤而走险的呢!

而实行并完善商品落地报备制度,还能更好的收取商税,为完全取消钞关而打下基础。

李起元已经与皇帝仔细商议过,见皇帝作了最后决定,便又有些犹豫地问起了另一件事情。

一条鞭法虽有弊病,但折银收取确实方便了官府。改收实物的话,运输仓储等环节不好掌握,很麻烦。

“是朕没交代清楚。”朱由校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说道:“此政策暂时只在陕西、山西、河南、北直隶实行,各地所收粮食不必解送,每州建粮食储备库,就地贮存。”

停顿了一下,见李起元等人面露疑惑,朱由校又补充道:“储粮备荒备灾,非常必要。”

若是备荒备灾,倒也可行。李起元沉吟了一下,说道:“依臣所见,亦可严格整顿,使各地预备仓恢复作用。”

明太祖洪武三年,命州县皆于四乡各置预备仓(永乐中移置城内),出官钞籴粮贮之以备赈济,荒年借贷于民,秋成偿还,遂为定制,取代了常平仓。

但到了明末,这些制度和政策只是名存实亡,备荒救灾系统不仅瘫痪,还成为一些官员贪污腐败、生财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李起元看了一眼吏部尚书陶朗先,补充道:“预备仓或可责成官员专管,每年造册报户部,并定仓谷籴粜之法,春夏出粜,秋冬籴还,平价出息。如遇灾荒,即以赈济。”

陶朗先知道李起元的意思,拱手奏道:“万岁,微臣以为由户部派员专管为好,不隶地方官,直报户部更为方便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