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蒂斯塔沉吟了好一会儿,才组织好了自己的语言说道:“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我就从最简单的拳击组织和搏击赛事的差别来说起……”
史泰龙和塞隆也很有兴趣,孟蕾更是拿着一个小本本,准备记下来。
周泰听不大懂,却也很有兴趣,只有徐桂娥完全不懂英语,开始收拾起了餐桌。
“拳击有四大组织,格斗行业有各级别的赛事。组织属于行业机构,赛事属于公司性质。
MMA的发展不过几十年,拳击的发展却已经有几百年。九十年代,MMA才组织了第一次UFC大赛,原本只准备比赛一次,但是因为盈利,所以保留了下来。
UFC已经成为MMA最高级别赛事,在你们亚洲还有K1,昆仑决这样的赛事,其实都属于UFC的人才供应地。”
周臻点了点头,他对这些其实也很了解,不了解的是内部运作和分成。
“拳击早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型行业,无数运动员,推广人在这个行业混饭吃。他们不需要推广,就有无数的观众基础。
但是UFC不然,他们属于一个封闭的系统,或者说是公司,为了推广这个行业,他们需要培养人才,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最主要的差别,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拳击组织每次比赛要问拳手收钱收钱,但是赛事组织要给选手出钱。
按照职业拳击的逻辑,大家花钱看拳王比赛,一场比赛的收入多半归功于拳王;
而搏击赛事恰恰相反,因为赛事费心费力组织比赛,还要给拳手出场费,所以多数收入都被赛事方拿走;
所以,和拳击运动员比起来,搏击运动员就是赤裸裸的被剥削。
当然,这种剥削是行业决定的,属于行业规则。
拳击比赛拳王和推广人是老板,搏击比赛拳王是“打工仔”,而赛事方是老板。
这是我说拳击组织从推广人那收钱,而搏击赛事方给运动员出钱的原因。”
周臻表示理解,巴蒂斯塔又说:“第二点,拳击比赛是小而精,搏击赛事是大而杂。拳击比赛,只要能与对手协商好,符合拳击组织的规则,随时都能组织一场赛事。
职业拳击比赛的收入是给推广人和运动员,WBA和WBC等拳击组织只收取百分之十左右的认证费佣金。
职业拳击的推广人一般只签约几个明星拳王,比赛频率也不需要太频繁。
帕奎奥一年打四场比赛都嫌多,梅威瑟一年也就打一两次比赛。但是他们的收入,就是所有运动员都比不上的。
而搏击赛事不同,他们类似一个超级庞大的推广公司,在稳定频率下定期举行比赛,称之为系列赛或者联赛,并且需要签约大量的运动员。
以UFC为例,他们签约了大约四百名拳手,每个人每年最少四次比赛,就是一千六百场比赛。
为了推广新人,大部分拳手是亏钱的,每年举办如此多的赛事,成本就大的惊人。所以他们给每个人分的钱就不会很多。”
“第三点差异:拳击是开放市场的自由贸易,搏击是封闭垄断的各自为政。
拳击是全世界都在同一个体系里的自由市场,每个推广人和拳手都是可以相互沟通、合作交易的。
不同的拳击组织也可以合作,WBA的拳王可以跟WBC的拳王进行拳王统一战。也产生了像梅威瑟和泰森那样更加值钱的,拥有多个组织头衔的顶级明星拳王。
相反,搏击赛事都是各自独立的公司运作比赛,一个赛事签约几十或几百个拳手,自己打自己的,各有各的规则,各有各的级别。
每个级别里,只有签约的那几个人内战。”
巴蒂斯塔喝了口面前的咖啡,才又说道:“第四点差异:世界拳王遍地开花,各国都有拳王,各个组织都有不同级别的拳王,但是搏击只有UFC一家算得上顶级赛事。
这是因为体量和市场的大小不同决定的,目前来说,在市场没有培育起来之前,搏击的收益不仅比不上拳击,还要被赛事拿走一大半。”
“至于第五点,是我个人的见解,拳击始终如一,规则简单,始终以拳击手为核心,容易造星。
但是搏击赛事的功夫流派就有好几种,各种赛事大部分都是原有的旧赛事分离出来的,以赛事为主,所以造星没有拳击容易。”
周臻问道:“那么,你的建议是我直接去打拳击,而不是去UFC?”
巴蒂斯塔点了点头说道:“在拳击方面,找一个好的推广人,你的收入最少能保留七成。但是如果进了UFC,你的收入你最多能得两成,一亿美元的七成,一千万美元的两成,你想想这是一个多大的差别。”
塞隆有些顾虑地说:“ZZ,你的实力……”
巴蒂斯塔笑着说道:“塞隆小姐,ZZ的实力绝对能成为世界一流拳手。而且他现在还是演员,演员的名气,加上强劲的实力,他有成为下一个泰森,梅威瑟这个级别明星的可能。
当然,你必须要找一个靠谱的团队,要会包装自己。”
周臻笑道:“戴夫,我的团队可能就需要一个你这样的人。”
他哈哈笑了起来。“等我拍不动电影的时候再说吧,现在这个阶段,我还是更喜欢拍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