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六章 必死之局(上)(1 / 2)

新顺1730 望舒慕羲和 0 字 2022-09-11

 哪些能改,并且能改成功。

哪些不能改,改了也根本不可能成功。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在人为”即可解决的。固然说,事在人为,人是什么人?国是谁的国?为事的人的阶级属性是什么?这些不可不考虑。

而大顺本身的一些问题,更是使得继续改革下去,肯定是要出大事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后人有人讽刺一些担心技术进步会导致失业的人,编了个段子。

说瓦特改良了蒸汽机,拉车的马、马车夫,一定都死绝了吧?

勃拉发明了抽水马桶,于是每天早晨起来倒马桶的主妇,一定都死绝了吧?

塞纳菲尔德发明了平板印刷术,于是那些抄书为生的人一定都死绝了吧?

这个段子的本意,便是说,技术的进步,固然一些职业消失了,但一些新的职业也就出现了,人类并不会因为技术进步而死绝。

但,这个段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宏观上,这么说是没问题的。

可实际上,被抢掉饭碗的人,却未必可以融入到新的产业、新的岗位上。

有句话说得好:不当安安饿殍、尤效奋臂螳螂。

其实差不多是一个意思,即便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滚滚车轮。

但,这些人,并不会按照你的意愿,坐在那干等着,被历史的车轮碾碎。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会为了生存,做出选择。而对大顺来说,这种不当安安饿殍的想法,又是根深蒂固的。

以改革后的山东中部为例。

因为铁路的修通,使得一些土地融入资本主义的土地经营,是完全有利可图的。

比如说,种烟草、种花生、鲁西鲁北地区种棉花。

伴随着铁路的修通,在铁路沿线,种植经济作物的收益,已经远远大于种植粮食。

大顺在三五十年前,就已经成批地出现了“城居地主”。

这些地主居住在城中,他们的土地租给佃户,由佃户把租子送到城中。而地主不管经营、亦不管土地改良,只是收租。

很早开始,大顺征税的时候,就已经一反常态,不再是“先城后乡”,而是“先乡后城”。原因就是各地的地方主官,主动调整,制造时间差,毕竟乡下的佃户先把租子交了,城中的地主才有钱粮征税,所以从过去的先城后乡、改为了现在的先乡后城。

一般来说,实物地租基本上是五五分、四六分。

如果交通不便、如果大顺没有打开海外市场、如果大顺没有在一战中获胜。

那么,其实资本不会选择经营土地,因为你种啥玩意儿,能达到五五分、四六分的收益?

这么高的收益,农业技术在此时已经到极限了,亩产已经是世界最高了,那为啥还要经营土地?

买地之后,坐地收租才有最高的投资回报率。

而伴随着交通发展、海外市场的开拓、以及一些政策倾斜,使得靠近铁路的地区,种植经济作物、尤其是种植融入到世界市场中的经济作物换取白银,已经比坐地收粮食实物租更高了。

佃户是没能力种植经济作物的。

以烤烟为例。

需要豆饼、需要煤、需要搭个烤烟的窑炉、需要资金周转……这些,都不是佃户所能承担的起的。

之前说的因为种植经济作物,导致大量的农民破产、被兼并、自杀、被高利贷吞噬等,这是指自己还有一些土地的农民,而不是完全靠租佃的农民。

那么,现在,经济作物有利可图、且资本愿意支付比粮农佃户更高的租金,那些居住在城中的地主,是否愿意把土地租给资本家,由他们来经营呢?

卖地,是不可能卖地的。

在大顺,卖地是被视作败家子行为的,但凡日子还能过下去,就只能租,而不可能卖。是以,资本即便想要经营土地,也得租。

而交通发展、海外贸易等,使得资本即便按照过去“四六分”的比例,依旧可以支付比之更高的租金,而且给的是白银,而不是粮食或者铜钱。

那么……

地主愿意租。

资本想要租。

佃户呢?

从资本主义发展、土地经营的角度看,这些佃户或许就该被“历史的车轮碾碎”。

问题是,你这车轮是啥材质的?

你怎么确定,是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而是这些人钢筋铁骨把车轮给硌碎了?

所以说,即便说要走那条路,也得有个极为强力的、集权的统治集团,才能当所谓的历史的滚滚车轮。

英国600万人口,正规军能拉出来9万、战舰100余条、黑森雇佣兵还能拉出来5万,各地乡绅的民兵还能再拉出来5万。而且英国四面都是海,完全没有闪转腾挪的空间,还有那么近的新大陆可以泄压,所以圈地运动没出啥大事,但也出现了起义、甚至出现了掘土派试图在军中干一波大的。

而大顺多少人口?多少正规军?多大的闪转腾挪的空间?

有句话讲,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没有当历史车轮、且保证能碾碎那些人的本事,就无法领导这个国家走入新时代。

刘钰走的路子,是放弃农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而是依靠海外市场和对外扩张,完成工业化。而不是照着历史上的正常路数,尤其是英法等国的路子,先让农业出现资本主义兴致的经营生产。

但这个路子,实际上也是分内外两步的。

外面那一步,他已经迈出去了。

内部那一步,这就需要均田、限制土地买卖,保证小农的基本生存。

原始积累靠对外扩张和掠夺、金银货币靠对外贸易和美洲金矿、劳动人口靠先发地区的那点失地百姓就足够应对第一次工业革命的人口——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霸权世界的时候,它才几个工业人口?

第一次工业革命,只需要百万人的底蕴就可完成;第二次工业革命,才需要上千万人。

内部那一步,刘钰自认为,依靠大顺的自发改革,是不可能完成的。

大顺没有这个能力,这和皇帝个人的意志、甚至官僚集团一部分人的意志无关——哪怕满清的统治,乾小四那样的面对“限田三十亩”的奏折,也得说这是“合乎正道”的;而官僚集团内部的士大夫,不说颜李学派那群激进的复古派,就是寻常的人,也不是没有限田、均田想法的。

有意志,没卵用。

大顺的组织能力、统治基础等等,都注定了完不成这件事。

大顺是个典型的唐宋后的封建王朝。

这种典型,就是“统而不治”。

名义上的中央集权,实质上的地方自治,帝国的运转是有一套传统流程的。

大顺不是能管制到沿海贩卖羊毛就砍手、能把济贫税收到每一个乡村、能管的纺织技术六十年没有外流、能按照窗户数量征收赋税的英国。

差得远了去了。

甚至于,大顺连对日本的贸易限制都管不住。在刘钰掺和对日贸易之前,日本这边甚至能“买”到弓马娴熟的武举人,去教授兵法和骑射,历史上也是如此。

举几个在大顺地方上的几个典型的地主类型,就可以理解大顺的基层运转,到底是怎么运转的了。

比如,学田地主。

大顺之前一年也就收个2000来万两白银,除去养兵、赈灾,国防需求,基本剩不下多少。

地方教育怎么搞?

学田地主。

或是捐助、或是官方拨给,总之,这些土地是学田。

教育经费怎么解决?

靠学田收租子啊。

每年学田靠佃户的租子,作为教育经费。

朝廷国库?朝廷国库哪有钱?

再比如,宗族地主。

地方维稳怎么办?

靠宗族啊。

特别出台法律:子孙私卖宗族田产五十亩者,按捏卖祖坟罪论处,流三千里,戍边;子孙有私卖宗祠者,一间杖70,每三间罪加一等,满罪杖一百、徒三年。

再比如,慈善堂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