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挚友(2 / 2)

“来啦,哪位?”成风去学校了,成渝那小子被强制扣在家休息,应该出不来,欧阳岚用不着按门铃,展誉在国外,这会儿,会有谁跑来串门呢?路采薇踩着拖鞋跑过去看门。

“哟!”

靠在门外墙壁上的,是一个穿了一身没有领章肩章的军常服的少女,古铜色偏黑的肌肤,利落的短发,身量极高,身体瘦而结实——

“……小乔?”路采薇怔了怔,伸手狠狠地揉了揉眼睛,再睁开的时候,那个人依旧好生立在眼前,她嘴角微微上扬,勾出一抹笑意,猛地向前一扑,挂在了那女人的肩膀上,“小乔,你回来啦……”她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着了!

“还认得出?今天见到李阿姨的时候,差点儿被当成流氓赶出门去!拜托,有哪个流氓敢穿军装啊,你妈妈的脾性,如今是更怪了。”军装少女一只手就把采薇提溜起来,走进屋,关上门,把采薇往沙发上一放,端起茶几上的茶水猛灌了一气,才笑道,“几年没见了?两年半了吧,你变化也不小!”

“啊。”仔仔细细打量这个身材挺拔的少女,路采薇忽然觉得眼睛一酸,她现在站姿笔直,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英武气,再也不是两年多以前那个叛逆又倔强的少女。

以前的张小乔,喜欢穿另类的奇装异服,喜欢在耳朵上挂十七八个大耳环,喜欢叼着烟头,梳着满头的小辫子,画着烟熏妆,逃学打架,跟老师校长呛声,怒极时,甚至拎着扫帚,把好友采薇的那些懵懂的追求者们打出校门。

现在的她,让人一眼望去,却已然清清楚楚地显露出一个军人的自律和刚强。

“黑了,也瘦了。”以前的张小乔,哪怕画着古里古怪的妆,也不能掩饰皮肤的白嫩,现在,不但黑,而且粗糙了许多。

“是吗?但是,我的采薇姑娘更漂亮了。”张小乔伸手捏了下采薇白皙得透明,毫无瑕疵的脸,眯起眼睛微笑。

她一笑,就露出路采薇最喜欢的那两颗小虎牙,当年那叛逆少女的痕迹,再次显出三分。

张小乔在路采薇对面落座,两个人别后多年,本应有许多许多话想说,可是,却一时沉默,想说得太多太多,想知道对方别后的经历情形,想知道对方是不是快乐幸福,想知道早年的心伤,如今是不是已经痊愈……

最后,路采薇只是说:“我准备考大学,目前复习中。”

张小乔只是说:“我现在正读沈城指挥学院,主修新闻,毕业以后准备下基层,也许用不了多久,你就能在军报上看到我写的报道。”

之后,就是杂七杂八地说说小时候一起‘偷鸡摸狗’,拣塑料瓶儿赚零花钱,玩过家家放火烧了邻居厨房之类的儿时趣事儿,又聊了聊,分别之后的两年间,两个人各自的经历,当然,全是让人高兴的事儿,那些心酸痛苦之类的,心照不宣就是,没人会在此时说出来扫兴。

所以,张小乔没问那个极照顾采薇的老板怎么会失踪,采薇也没问,张小乔家里怎么样,她的继父是不是依旧嗜赌?

“呀,这么晚了?做饭吧。”聊得尽兴,一回过神儿,天色已黯,路采薇站起身,笑眯眯地邀请,“我记得你做的梅菜扣肉最棒,怎么样?要不要显显身手?”

张小乔挑挑眉,把头往门口一转,笑道:“你有客人来了,两个。”她话音一落,门铃声随即响起。

路采薇轻笑,这家伙,耳朵还是像以前一样灵光!<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