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二.赵云,白衣银枪,优质偶像!(2 / 2)

吕玲琦自幼在狼群中长大,性子本就纯真直接,因此当刘宏说完后,她想也不想地就答应了,让吕布肯定自己的想法,妹妹果然喜欢赵云,可怜赵云不知道自己的一个笑容,让自己有了一个强悍的大舅子,而他所效忠的主君,把他推入了火坑。

“子龙,以你现在的身手,缺的就是和高手过招。”刘宏看着吕玲琦,又看了眼吕布,忽地朝赵云道,“我看你不如住到奉先家中,这样你们两人也可以时常切磋,对你大有好处。”

此时童渊似乎也明白了过来,在一旁点头道,“公子说得不错,子龙,师父没什么好教你的了,你就去奉先家里住下。”继效忠的主君后,赵云被自己的师父再往火坑里推了一把。

吕布眼里已经放光了,让赵云住到家里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他就可以每天操练这个妹夫,他吕布的妹夫,除了他能打赢以外,其他谁都不能。当然天子除外。

见师父童渊也这样说,赵云倒是没有多想,还以为天子是为自己着想。的确现在同龄人里,没人是他对手,能和吕布这位被盛传为日后帝国第一猛将的人住在一起,倒也是有益于他地修炼。

“子龙,不如今天你我先过上几招。”好战的吕布直接朝赵云道,他实在很想知道这个妹夫的实力现在有多少。

赵云看向了刘宏,但是他地眼神已经出卖了他,看似温润如玉的他其实也有着一颗好战的心,刘宏自然不会阻止这场比试,同时他也很想看看被童渊称为已经掌握其全部枪技的赵云在招式上已经达到了一个什么地步。

很快。王越便安排好了一切,原本要举行的下一场打擂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赵云和吕布的比试。二楼的顾客们虽然不满,不过当赵云和吕布上擂以后,不满之声顿时消失了,此时正是白天,擂台上多以先前那种看似精彩实则没什么危险的表演为主,英雄楼真正的重头戏都在晚上,那时才是真正地生死相搏,豪客们下起注来。往往一掷千金,因此白天的客人要比晚上的客人们文雅许多,爱好也是两般。

此时大汉的民风本就注重姿容,因此当一身白衣的赵云翩然上台时。那些二楼的厢房里,前来看热闹的富家少女们都是齐声喝彩起来。对这些怀春少女来说,今天能看到如此俊秀的一个少年郎,算是不虚此行。

刘宏的耳力极好,听到厢房附近不时有女子向店中伙计询问赵云的身份,不由朝趴在栏杆口,看着擂台地吕玲琦道,“玲琦,你希望哪个哥哥赢?”

“那当然是大哥了。”吕玲琦头也不回地答道,她虽然对赵云有好感。可终究此时只是个小女孩。心里面还是把吕布这个大哥看得最重。

刘宏笑了起来,吕布这个捡来的妹妹还真是有趣。看起来赵云以后的日子不会太好过,吕布似乎已经认定他这个妹夫了。

赵云手中所用的银枪是刘宏命人特意打造,平时可拆成四截,随身携带,而这一切都是出于他自己地恶趣味,为此他还为赵云专门在西域进贡的马匹里挑了一匹毛色纯白无暇地好马给他当坐骑,现在擂台上一声白衣的赵宇手握银枪,可谓是迷死了那些少女。

吕布自幼在并州草原长大,耳目敏锐,自然听到了二楼厢房里那些少女对赵云的指指点点的话语,脸色不由一沉,在他看来自己这个妹夫什么都好,就是长得太俊秀,容易招姑娘,这可不是一件好事。

吕布手中提的是英雄楼内所有的长戟,并非他自己平时所用的方天画戟,虽然不趁手,可是他自问用来对付还未成年的赵云,并不成问题。

“请!”两人同时行了抱拳礼后,手中长兵指向了对方,对峙了起来,“你先出手,我让你三招。”吕布见赵云没有先手攻出的意思,朝他说道。

“那就得罪了。”赵云也知道让吕布先手攻出不太现实,于是手中银枪一抖,带着鲜红地枪缨,在空中绽放出了数朵枪花,罩向吕布。

“看起来子龙生气了!”刘宏笑了起来,赵云是那种傲骨内蕴地人,吕布那句让他三招怕是让他心中不忿,这第一枪便是童渊那套百鸟朝凰枪法里的凤点头杀招,可真是一点都不给吕布这个日后大舅子面子啊!

面对眼前突然耀出地一片绚烂枪花,吕布知道自己托大了,自己这个妹夫看上去挺文静的一个人,没想到一动手就那么狠,他若真是让他三招,恐怕会先机尽失,到时他只有靠年龄优势带来的速度和力量硬压赵云,而这样一来的话,也就失去了比试意义。

想到这里,吕布不由暗骂自己作茧自缚,可他也是高傲之人,说出的话绝不肯收回,因此长戟一荡,靠着那比野兽更灵敏的直觉封住了赵云那虚实难测的一枪,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一枪后赵云没有连续攻上,而是枪势一撤,给他留出了准备的时间后才出了第二枪。

赵云的做法让吕布眼神一亮,这个妹夫虽然长得小白脸了一些,可光明磊落是条好汉,不过吕布全然没想过若不是他的眼神凶狠,此时年青的他在旁人眼中也是遭人嫉妒的小白脸。

看着赵云那间隔的三枪,刘宏笑得更加开心,百鸟朝凰枪里的三连杀招就这样浪费了,不过这样的赵云才值得他培养。

百鸟朝凰枪,童渊耗尽毕生所创的枪法,不但威力惊人,更是一门华丽的枪法,在赵云手中施展出来,更是惹得厢房里的那些富家少女心存遐想。

三招过后,吕布已经认同了赵云的实力,虽然他仍旧将自己的力量压制在和赵云同等的水平上,可是使出的招式却是他自创的戟法,各种精妙的招式连环而出,和赵云的百鸟朝凰枪不分轩轾。

擂台上,枪缨戟影,纵横翻飞,吕布和赵云不过短短的片刻间,便交锋了十,看得擂台下围观的人如痴如醉,因为这一场比试虽然不算是生死相搏,但是擂台下识货的人都看得出比武的青年和少年已经不能用年龄去衡量他们的实力,若是换了自己上去,恐怕不过十合,就要败下阵来。

“奉先兵器上吃亏了。”刘宏一眼就看穿了刻意压制自己力量和速度的吕布手中那杆长戟拖累了他,以吕布好战的性格,他肯定是第一次用这种降低实力的打法,不但要分心注意自己的力量和速度,还要注意长戟在使出方天画戟用的招式时的变化,严重牵扯了精力,眼下虽然看上去赵云和他打得旗鼓相当,可是刘宏却心知肚明,若是吕布用的是自己的方天画戟,绝对能在招式上压制赵云,毕竟赵云在实战方面太过欠缺经验,不过吕布这样做,说明他是真地十分看重赵云,看起来他的选择并没有做错。

此时擂台上,吕布靠着丰富的战斗经验慢慢地开始压制住了赵云,虽然赵云天赋极高,可是他也不差,在适应了一开始对压制自身实力的不适感后,他那自创戟法中的精妙招式开始发挥了出来,而赵云虽然把百鸟朝凰枪的招式练到了极致,可那终究不是他自己所创的枪法,同时也欠缺了战斗经验,输给吕布并不意外。

这就是一流和超一流之间的差距,看着擂台上分开的两条人影,刘宏心里暗道,赵云只有在战场上才能真正领悟并突破百鸟朝凰枪的极限,到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有资格和吕布一战,杀戮和战斗永远是武人最有效的修炼。

在刘宏,童渊等人眼中,看上去不分胜负的吕布和赵云,其实是赵云败了,只不过吕布最后一击留了手而已。这一战对赵云的成长来说很重要,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吕布之间的差距,而原本因为没有对手而沉寂的斗志也开始灼烧了起来,打败吕布成了他奋斗的目标。

“朕先回宫了!”见证了吕布和赵云的一战后,刘宏忽然不想再继续逗留下去,直接离开了已经沸腾的英雄楼,不出意外的话,第二天雒阳城里就会传起赵云这个白衣银枪的英武少年郎的事情来,现在雒阳的报纸可是最喜欢这类消息的。不过这样一来,赵云恐怕会被吕布这个大舅子操练得更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