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四人回到家里,上学回来的孩子正在往桌上端肉呢。
光一个肉菜也不够,季红英又把今天挖的野菜给炒了,又给蒸了些窝头,一家人火急火燎的上了桌,自顾自的就吃了起来。
杀猪菜最吸引她的就是血肠了,血肠她之前在网上有买过,可蒸的时候直接把外头的肠衣给炸开了,调的沾料味道也不太好,所以吃起来口感并不怎么样。
但她们今天吃的血肠味道简直不要好太多,吃过杀猪菜又夹了一大块猪肉和炖软乎的土豆,土豆和窝头吃起来还行,可这肉吧,她的小牙齿撕半天没撕动。
再一看坐在一边的闫乐,正在经历着和她相同的问题。
闫思蕊放下筷子直接用手吃了起来,咬是咬下来了,但在嘴里还是嚼不烂,并且嚼多了腮帮子还有些累,吃了一会儿闫思蕊就不想咬了直接停了下来。
这肉香是香,可也太费牙了。
见桌上的人都不吃野菜,她夹了一筷子就塞进了嘴里。
好家伙,差点没吐出来。
这野菜少盐少油的,嚼起来伴着苦味,那口感就不用说了,跟外头的野草相差无几,味道甚至更加冲一些。
要不是不能浪费粮食的想法已经在她脑子里根深蒂固了,她一定给吐出来。
可此时桌上其他孩子们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她怎么好意思给吐了呀,咬了一口窝头死命的把野菜给吞了进去。
闫乐坐在她旁边,整个过程看的一清二楚:“小姑,野菜不好吃,吃肉吧。”
“嗯。”
接下来的晚饭又再度进入到费牙口的行列当中,一边忍着腮帮子的酸帐,一边在嘴里嚼着美味的猪肉,总算是把这餐给吃完了。
今天的晚饭吃的要比平时久,可速度一点也不比平时慢,众人也都酒足饭饱地靠在椅子上摸了摸这段时间以来头一次吃饱的肚子,一家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春芳春香正起身收拾碗筷,就听到了门口的敲门声。
此时的刘老太带着刘兴华上了门,并且手里还拿着一只野鸡。
如果闫思蕊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他们父子俩打猎打到的那只野**。
两人打着招呼进了屋,大家的目光都锁在了刘兴华身上,他今个可是给村里打着了一头野猪啊,谁见到他不是笑逐颜开的,王大丫也一样,迎上去后就问到:“这么晚了怎么过来了啊。”
“算着时间呢,吃完了饭还没睡,今个多亏了你们家蕊蕊了,不然咱们吃不到肉,还指不定还要出啥事儿呢,这是父子俩今天打来的野鸡,给你送来添个嘴。”
刘老太实事求事,归闫思蕊的功她一点都不占,要知道如果没有闫思蕊递过来的刀,他家孙子真指不定会有什么后果呢,现在想想都一阵后怕呢。
“这事儿还是你家兴华的功劳,我家蕊蕊还是个孩子能做什么,快拿回去。”王大丫推辞着,不过面上却笑开了花。
自从闫思蕊出生后,她最乐意听到的话并不是儿子多有本事儿,多能耐呀,而是她这小闺女多聪明这类的话,刘老太一下就抓住了重点,连续夸了好半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