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原来是打火机(2 / 2)

“你这个毛都没长全的小屁孩!”

“你待会就等着被十几个壮汉**吧!”

“你还是为你的菊花担心吧,需要我提供凡士林吗?”

“…………………”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斗得那叫一个精彩绝伦,很快就达到了浑然忘我的境界,显然把站在一旁的兔爷当成了空气。

“我说………”兔爷垂下双手握紧拳头,气得浑身发抖,愤怒的咆哮道:“你们两个也太目中无人了吧!”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兔爷放下枪的当口,林海挥起拳头对着他那张堆满化妆品的脸上就是一记老拳,打得对方一个踉跄退后了几步。紧跟着周瑶飞身上前对着他的肚子踹了过去将其他踢倒在地,林海则一把抢过对方手中的枪。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兔爷的几名马仔由于离得较远,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等到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林海与周瑶两人拍手相击,得意的“耶”了一声。

所谓默契,并不是一定就要成天泡在一起对同伴习惯能力了如指掌才有可能产生的属性,虽然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但绝对不可能适用在林海与周瑶身上。

之所以没有经过任何暗示、沟通两人就非常有默契的将兔爷打倒在地,全因他们都属于同一种人,这种默契程度可以说已经超越了**超越了技术达到了也就是小说中经常提及的精神层面,非简单的通过暗示、沟通、配合所产生的默契可媲美的。

换句话来说,他们是天生一对,珠联璧合。

林海倒没怎么往这方面去想,他拿着枪指着兔爷:“我最恨别人拿枪指着我的头,你识相的就乖乖给我听话。”

“哈哈哈哈,就凭你。”兔爷出呼意料的放声大笑,“有本事你开枪啊!”

“靠,你不信我敢?”林海说道,此时远处的那几名马仔已经朝这边跑来,看那样子竟是不顾一切的想上来救人,难道他们就真的不相信林海敢开枪?

说老实话,林海的确不敢开枪,毕竟在这之前他所接触最多的枪就是自己下边那杆,别看电影或小说里某些男主角拿着把枪牛逼烘烘的说“信不信老子毙了你”然后砰砰两下,可真要在现实社会里,绝对没多少人敢这样做。

先说枪这玩意不是菜市场里的大白菜想见到就能见到,有些人说不定连开都不会开.光是把一个同类杀死就需要很大的勇气,这绝对与杀鸡杀鸭不能同日而语。

但林海不敢就不代表别人不敢,周瑶一把夺过他手中的枪,“少在这里逞能,看老娘一枪毙了你。”

说完只听到“砰!”地一声,林海瞪大了眼睛。

倒不是说他为周瑶的勇气而惊讶,更不是因为兔爷脑浆四溅横死在自己面前而惊恐,而是林海分明看到那把刚才抵住自己脑袋把他吓得半死的手枪竟然打出了一抹火苗。

靠,这竟然是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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