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缉捕嫌犯(1)(1 / 2)

 正想着,只听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嗓音,“小二叔,您没事吧?”

绍岩猛然转过身,只见刘萌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迎面向他走来,嫩白的脸蛋上泛出一丝甜美的微笑,脸颊边印着深深的小酒窝甚是好看。

这丫头买*票中头奖了,这么高兴?绍岩定眼一看,发现刘萌身下的坐骑正是刚刚发疯的那匹马,这时,一名老者气喘吁吁地来到马前,恭敬地作揖道:“多谢刘大小姐,要不是刘大小姐及时出手相助,小老儿的这匹野马不知道还会闯下多少祸。”

刘萌跳下马背,眉开眼笑的道:“老伯不用客气,以后可要将它拴好了。”

“嗯,小老儿日后定会严加看管,绝不会让这小畜牲再出来害人。”

据那老者讲述,刚刚那匹发疯的野马是他在一个月前从集市上花五两银子买来的,并且是一匹母马,本来还指望它能生几个小崽子,可是这匹马浑身带着一股烈性,根本不听任何人使唤,老者自知很难驾驭,和家人合计后,准备今日将它转卖到同乡的朋友那里,没想到这匹马突然兽性大发,一头挣断了绳索,横冲直撞地冲到大街上,老者一路上追到了这儿,幸好遇到了刘萌,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绍岩总算弄明白了,怪不得这丫头笑得这么灿烂,原来是故意在老子面前炫耀。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刘萌这丫头平常对绍岩凶巴巴的,在街坊邻居的眼中,她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善人,而且平里日也没少做公益活动,就拿刚刚那匹疯马来说,整条街道就没有人敢上前将它拦下,这丫头愣是在第一时间爬到马背上,经过一番殊死搏斗才将它收服。

绍岩一向崇拜英雄,在他看来,那些能常人所不能的便是英雄好汉,值得大家尊敬,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像刘萌这般弱女子却能降服一匹烈马,由此可见,刘萌的性子已经超越了这匹烈马,这样的女人泡起来肯定比现代的那些si袜妹有味道,绍岩在他那个时代,一天到晚就喜欢泡在酒巴里,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再性感再妖娆,无非声音大点,其它的跟个木头没啥区别,皮笑肉不笑,这种女人偶尔用来做做泄具还行,其它的免谈。

那老者道完谢后,便牵着疯马离开了,刘萌手持长鞭走到绍岩跟前,无意中发现绍岩身边多了一名陌生的漂亮女子,心里很不是滋味,冷冷道:“小二叔,这位姑娘是?”

“她是……?”绍岩刚要解释,那女子回过头,连忙摆摆手,“姑娘不要误会,我和这位公子只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

“误会?”刘萌不禁掩唇一笑,“姑娘想到哪里去了,这位是我的二叔。”

听那女子的口气,显然是将刘萌当成了绍岩的情人,通过这么些日子的接触,虽然刘萌承认自己对绍岩心存好感,但绍岩毕竟是父亲的结义兄弟,论辈分还是自己的二叔,两者之间有着截然的矛盾,刘萌是个聪明的丫头,岂能有悖伦理,授人以笑柄,不过她倒是很乐意将这份心意埋藏在心中。

听刘萌这么一说,那女子顿时松了口气,经过这么一闹,她都不敢抬头正视绍岩,刚刚在争吵的时候,她大致留意了绍岩的相貌,只记得这家伙模样俊郎,体格强健,总体上来说很不错,唯一令她烦感的就是脸皮太厚,嘴巴太油,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对方既然能在危机时刻不顾自身安危救自己,说明本质不坏。

回想起来,绍岩也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失君子风范,什么‘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八个字只适合一千多年后,在封建社会根本就行不通,要知道,身为女子若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遭人如此轻薄,十个就有九个会选择撞墙,以示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