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是大善人(1 / 2)

 要在平常时候,对角巷白天熙熙攘攘,翻倒巷冷冷清清。

今天反过来了。

对角巷没几个人,大猫小猫只,翻倒巷到处都是身穿漆黑或暗红袍子,从头到脚遮掩的严严实实,身上带着白骨或风干昆虫动物尸体当挂件的黑巫师。

没法子,穿这身走在对角巷太扎眼,人家看到会说闲话的。

晚上又有大动作,不买点东西准备不行。

翻倒巷好啊,大批黑巫师搁那儿一站,吓的老板们不敢涨价,有的还主动降价,唯恐聚集起来的黑巫师开展零元购活动。

单纯零元购也就算了,万一不小心看到人家的脸,这不是逼对方杀人灭口么?

敢在翻倒巷开店的没有好惹的,但在不好惹,遇到大批黑巫师骑脸也只能化身诚实守信温文尔雅和气生财好老板。

辛普森表示,他混了多年黑巫师首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黑巫师聚集!

果然,马克校长说的对。

魔法界藏龙卧虎,谁也不知道隐藏了什么。

今天能莫名其妙跳出大量黑巫师,明天说不定就有隐世传奇现身。

辛普森决定,要深入贯彻马克指导,始终坚持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从苟处做起,以活命为中心,别人贪婪我恐惧,别人恐惧我更恐惧。

“别说你,我混了大半辈子黑魔法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黑巫师。”博金博克商店的老板眼睛直勾勾盯着大街,他老资历了,当然认识黑巫师首领辛普森。

“真是英雄出少年。”老博金博克感慨。

他是黑魔法先驱,当年伏地魔都得为他打工,历经数十载风雨浮沉,如今终于得见黑巫师盛世,一时老泪纵横。

“当今大世,比黑魔王那时还要璀璨!”

辛普森:“……”

老爷子,伏地魔那年代人心惶惶,食死徒跳出来到处砍人,那是最差的年代了。

你拿如今跟当年比。

这是马克,邓布利多,以及十年来历任魔法部长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博金博克握着辛普森的手深情的说:“我们黑巫师常年被打压,受到许多歧视跟舆论压力,但我们也是巫师啊!”

“去吧,用古灵阁的毁灭,建立黑巫师走入光明世界的阶梯。”

“用妖精的血,奠定黑巫师的荣耀!”

辛普森点点头,确定,这人老中二病了。

老人嘛,爱说啥让他说,有道理的记心里,没道理的当耳旁风,千万别反驳。

他不动声色把手从博金博克手中抽出来,被美少女握着就算了,你一大把年纪皮肤褶皱,怪渗人的。

……

马克走在翻倒巷,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原来每个黑巫师都不简单。

他想了又想猜了又猜,巫师的心思还真奇怪。

安排斯内普跟麦格明天过来,但他今天就得到场。

哎,又要熬夜了,没法子,天生劳碌命。

马克叹了口气,得先做好准备工作才行。

古灵阁屹立于魔法界多年,不知道多少英雄好汉想从它那里弄点钱花,然而至今为止没有切实可证的成功案例。

抢古灵阁,哪有那么简单?

不说别的,单单地下金库深处的特殊锁就难倒无数人。

又深又厚的金库大门,阿拉霍洞开之类的魔法根本无法打开,四分五裂粉身碎骨更是玩笑,只有妖精的食指又细又长的食指伸进去才行。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马克找个没人地方变成只猫头鹰。

阿尼马格斯变身术!

然后展翅高飞,从翻倒巷飞到对角巷古灵阁,找个房檐静静等着。

谢天谢地,这个世界没有喜欢吃苏格兰圆脸胖鸡的艾琳娜,也没有本体是猫喜欢捕捉猫头鹰为食的婓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