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请指教!(1 / 2)

洪荒第一鸦 一叶金 0 字 1个月前

 在杨眉极其艰难的放下一个个世界的时候。

吴天正拢着衣袖,在混沌中散步。

就像享受着午后的阳光,眯着眼睛,闲庭信步。

浮生偷得半日闲,大概就是吴天此时的状态和心境。

他总能给自己挤出,啥都不想,啥都不干的时间。

陶陶然,自得其乐。

在洪荒如此,在混沌中,还是如此。

这就是心态,乐观的心态。

对未来,他总是看好。

当然是对他自己的未来。

至于别人的未来,他当然不看好!

因为这個混沌中,除了他都是别人,而这些别人,又都是他的仇敌!

他既然看好自己,当然就不看好他们,或者说,看衰!

所以,吴天的心情一直这么好。

加上他现在身心愉悦,所以,就更加美丽了!

诅咒之道的参悟有所得。

练皮更有意外之喜!

这还不值得偷闲半日来庆祝一下?

吴天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心安理得,理直气壮!

所以,身心也更加愉悦,更加放松!

混沌一成不变的灰色,也在吴天眼中也变得亲切可爱起来。

就像曾经,他看着夜空,不是喜欢星辰,而是喜欢夜色,因为那让他心安。

我心安处即故乡,他现在也很心安吧。

混沌散步,啥都不思,啥都不想。

就这么无边无际的走着。

混沌无道,自然也就没有路。

所以,不用留意脚下,也不用辨别方向,不怕撞上山,也不怕踩进河!

所以,吴天又找到了混沌的优点。

他的嘴角又翘了翘。

他果然有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吴天由衷赞叹!

吴天不知走了多久,因为,他没去想。

因为,没有意义。

直到走到他想停下来的时候。

他的神思才慢慢回归,不再放空。

吴天从衣袖中取出了双手,一双白皙修长的手,指节分明,非常完美,这是一双造化神秀之手。

吴天的视线在自己的双手上停留,然后,又赞叹了一声。

这也是他不久前发现的,原来他的手,也这么美!

好吧,其实是他在混沌中待久了,也就找到了这双手可观!

除了手,他也没有别的可观。

混沌一色,他的审美,也只有在这双手上,还能体现。

伸手可见五指。

而且,还能翻来覆去的看。

观手观?

吴天微微一怔,想到了一个大道观!

白骨观是为了不被色身所迷!

而他这观手观是为了见色见美,愉悦身心。

是反其道而行之,逆反了白骨观!

但在混沌中,却是有用。

所谓观手观,也不过是吴天一念之间的自我打趣。

寻个乐子罢了。

吴天手上多了一块比诅咒神魔之皮大了不少的混沌神魔皮!

这块神魔皮一到吴天手上,就开始撕咬吴天的手,很凶!

正是排位靠前的上位吞噬混沌神魔之皮。

吴天任他撕咬,闭目,坐了下来。

坐在混沌中,一动不动,成了一尊石像,灰扑扑的,被混沌淹没。新笔趣阁

一动一静,谓之道。

这无论放在哪里,都是至理。

因为不管是一动,还是一静,都是人在动或在静。

与环境无关。

所以可以说是放之四海,洪荒,混沌,皆准!

吴天参悟吞噬神魔之皮上承载的混沌吞噬大道。

虽然只是皮毛,但也不容他分心。

因为他得到的神魔之皮,都不善,极恶!

尤其是这块!

已经生出了血肉,而且产生了世界!

即便被他打残,还有实力咬人!

恢复力惊人!

这块皮,在神魔之皮中绝对恐怖!

比恐怖神魔之皮还要恐怖!

这段时间,吴天行走混沌,因为无所求,所以也无所得。

在此之前,他也因为忙着参悟诅咒神魔之皮没有分心。

他深明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道理。

并且,一鸟在手,吃进肚子里才算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