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论怎么样,高破虏是知道鲜人打得什么主意,不外乎是利用时间集齐充分兵力一次决战,对于鲜人只有这个办法。高破虏也知道鲜人能集合多少壮丁,大概也就在十五到二十万之间,整个草原才两百万不到的鲜人。
现在已经接近决战了,高破虏也知道自己进不进军都会决战,现在是怕中埋伏,也让自己将士多修整。高破虏最想知道的是现在敌军的动态,所以斥候越派越多,越派越远。
高破虏命令士卒就地修整,高建营寨,与鲜人骑兵野战胜算不高,高破虏现在是想就地建筑一座简易的营城,等敌人来功,还是打自己习惯的防守战。
鲜人名义上的大汗是扎里河,是鲜人最大部落蔑乞部落的头领,平常鲜人虽然受他名义上的统领,但是不受他的命令,有什么事情都是会盟来决定的。蔑乞部落占了鲜人的祖地,也算是草原正统。每次南侵都是由扎里河牵头各部各自出人组成联军南下。
这一次华人入草原,不用会盟各个部落都是精锐尽出直接到祖地来汇合。华人已经到了上甸,甸就是水草丰茂的草原,上甸再往北一点就是祖地,也是蔑乞部落的草场。
祝家二爷祝文仲作为精锐加入了两万先锋部队,在队伍里任了个百户连正,能得这个百户一是勇武,二是因为是士族子弟,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二爷服役之时老娘祝蔡氏给他带上两百多两白银,二爷在大同时候一年不到就上下散尽了,三年内谋了个百户职位。同乡子弟都在祝百户的辖下。
文仲虽然读书不是块料,身强体壮却是块学武的好料,脑袋也是比较灵光,有银两开路上下关系都打得挺好,为人也算是豪爽义气,学得了几分军人血性。
在到大同不久便结交了以为老边镇留兵,边镇留兵一般不多,除了家乡实在没有什么亲人的,一般都不愿意服役期满还留在边镇,这位留兵大了文仲一轮的年纪,在边镇十几年了,之前一直是在夜不收服役,只是年纪慢慢大了落下了一身的毛病才从夜不收退了下来做了新兵的教官。
夜不收顾名思义就是夜了不用回营点卯的士兵,其主要职责就是斥候,是斥候中的精锐,精锐中的精锐,祝文仲结识的这位夜不收名叫朱大能,确实也有点大能,一手军中刀术使得是出神入化,能开三石硬弓,射术也是惊人,听说手上也杀过不少蛮鲜。
祝文仲花了五两纹银拜了师傅,每日酒肉伺候,自己又肯学肯练,也算是学得了一身本领,打遍左右千户营无敌手。
出征四月已过,之前的紧张感早已经没有了,在先锋营随着杀了两个真蛮子与十几个老弱,祝文仲也慢慢变得有些胆量。原来在大同也交过手,远远的站在城头拉弓就射,鲜人也不攻城,绕着城就走了,去了附近劫掠。
同样主官们也没有一个敢出城去追的,大多由得鲜人来去,只要不丢城池也就丢不了土地,那便是守土有功。面对面厮杀这还是第一次,虽然两万人打几百人,但鲜人凶狠也是让先锋队损失惨重,祝家子弟来了一百多人在自己麾下也是折损了七八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