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很瞧不起穆晗初的(1 / 2)

 “喜欢一个人是没错,可是问题是,你拥有的起吗?如果你没这个能力,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呢?就好比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你以为谁看不出来吗?你是在模仿穆晗初,因为你觉得她穿着好看,你觉得靳总喜欢这种风格,但是这真的并不适合你。既不适合你的经济能力,也不适合你的肤色身材,不要把自己装进不适合你的格子里,不然你会很辛苦的。”

lisa之所以会和丁玲说这些,其实也有一部分是为了她自己。

就总经办这几个人来说,穆晗初是她最不喜欢的,而且有了昨天的事,恐怕还结了仇了,以后穆晗初再有靳总撑腰,肯定是要和她针锋相对的。而欧阳娜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好好一个傲娇大小姐,居然开始围着穆晗初的身边转,简直是年度奇闻,明明她以前很瞧不起穆晗初的,不是吗?

那么就只剩下丁玲了,她想要保住总经办主任这个职位,那么就必须拉拢丁玲。她可不希望丁玲不知道死活的非得往靳总跟前凑,那样的结果必然是招了靳总的厌恶,被扫地出门是一定的。那她可就无人可用了。

或许,她可以跟上边提提,再往总经办掉几个人,手底下的这几个,照她来看,一个成器的都没有。

女人活到她这个岁数,早就已经过了白日做梦的年纪,对于她而言,嫁入豪门的灰姑娘什么的,简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柴米油盐和房子车子才是最真实的存在。尤其是现在她还有儿子要养,所以她更是不能失去现在的职位,这对她而言是立身安命的根本。

而丁玲似乎还是不想认命,嘟囔着狡辩说道:“谁说我模仿她了?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她穿得起,难道我就穿不起吗?我就喜欢这个系列的,不行吗?”

“行啊,当然行。待会儿你还可以穿着这身衣服往靳总跟前去转一圈,看看他会不会对你另眼相看啊。”

说完,lisa踩着高跟鞋,头也不回的走了。算了,刚刚她那番话就当是白说了,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年轻人,不摔几个跟头怎么可能成长得了呢?

丁玲站在原地,看着镜子里年轻靓丽的自己,眼底流露出强烈的野心和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