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凡高一个劲地喊:“等着我,走慢点。”
这时我才发现,这城里人也不都好。连路都不会走。
喊话间,没留神踢了一个小土包。
一个闪扑,我慌忙上前扶着。
哪知这一扶,就刚好与邓凡高的手握了个稳当。
这一瞬间的握手,又都没有放手的意思。
那还了得,两人的心都跳得极其急促。
我感到一阵昏晕,邓凡高胖乎乎的手,热气一直从我的手心里传到心窝,又快速传遍全身。
顿时,额上、背心里冒出了激动的微汗。
而邓凡高也像是被我的手,紧紧贴在胸口上一般。
好在天色不清亮,都看不见对方面部的神情。
我们,开始一言不发。
凭着直觉牵起邓凡高走,心里又不停地渴望路程再长些,再远些。
握着男人的手,比握着一大把钞票还振奋人心,还过瘾。
冷风吹来,我的发丝,一撮子、一撮子吹到他的脸上、肩上。
他拂去我的长发,一看就是矛盾得难以承认这个场面是真实的、现存的、不可抗拒的。
长发不断在颈项上抚着皮肤,使他自觉有一阵阵麻酥酥的快意,却又不敢不走。
回家到家里,堂屋中央围了两桌人在喝酒。
汉国、村长、书记、民兵连长都来了。
王二菲子正在与阿爸切磋诗文词赋和音歌艺曲。
一个个喝酒喝得脸红脖子也红,民兵连长汉德见我和邓凡高回来。
借着酒意大声说:“噫!三妹子,谈爱情比喝酒吃饭舒服吧!忙到这时才回来,不交代一些,嗯!那个,嗯——”
邓凡高反而羞得快步走进厨房,去与阿妈见面说话。
我面对一双双像是看见了自己一切行为的眼睛,无从开口。
汉德又大笑着说:“不讲啊!不行,当哥的罚你喝酒,干不干?”
王二菲子见事情不妙,本想为我解围,却被汉国止住了。